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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
    时间:2022-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27日下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市院机关及城郊院全体党员参加大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田勇代表上届机关党委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并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随后,新一届机关党委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明确了委员分工。

    院党组向大会成功召开及新当选的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表示热烈祝贺,充分肯定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委工作、全面加强市院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党建形势任务。发挥政治统领作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和检察实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检察能动履职。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党建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三要坚持挺纪在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四要完善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组织协调作用,压实支部书记抓建支部“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全院机关党建和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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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大会

      2024-12-09

    10月27日下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市院机关及城郊院全体党员参加大会。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田勇代表上届机关党委作工作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并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随后,新一届机关党委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明确了委员分工。

    院党组向大会成功召开及新当选的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表示热烈祝贺,充分肯定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委工作、全面加强市院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党建形势任务。发挥政治统领作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和检察实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检察能动履职。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党建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三要坚持挺纪在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四要完善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组织协调作用,压实支部书记抓建支部“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全院机关党建和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