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锦州市委决定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以“争当文明机关、创最优营商环境,争当文明科室、创最佳服务团队,争当文明标兵、创担当作为新佳绩”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建设年”活动。根据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安排,市院民事检察党支部利用5月份党员活动日召开支部大会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会上,支部书记葛建平宣读了《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以“三争三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根据《方案》细化的“民事检察党支部活动实施方案”和“民事检察党支部活动开展内容落实表”,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定了责任人。同时强调,活动开展是一次助推民事检察质效再提升的良好契机,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秉持争先创优思想,牢记“初心”和“使命”,坚持司法为民,提高办案质量,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再创佳绩。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通过“三争三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坚定为民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责任担当,为检察事业再创辉煌贡献民事检察人的一份力量。
今年三月,锦州市委决定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以“争当文明机关、创最优营商环境,争当文明科室、创最佳服务团队,争当文明标兵、创担当作为新佳绩”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建设年”活动。根据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安排,市院民事检察党支部利用5月份党员活动日召开支部大会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会上,支部书记葛建平宣读了《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以“三争三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根据《方案》细化的“民事检察党支部活动实施方案”和“民事检察党支部活动开展内容落实表”,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定了责任人。同时强调,活动开展是一次助推民事检察质效再提升的良好契机,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秉持争先创优思想,牢记“初心”和“使命”,坚持司法为民,提高办案质量,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再创佳绩。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通过“三争三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坚定为民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责任担当,为检察事业再创辉煌贡献民事检察人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