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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检察职能 促进依法行政
    时间:2020-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化的总要求,2020年11月26日下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持召开了赵文国行政申诉检察监督案件专家论证会。这是我院第四检察部广泛开展检察听证,再次用论证方式办案的有益尝试。通过这样的办案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以办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

    举行这次专家论证,得到了市院主管检察长赵宝军的高度重视。市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葛建平和承办检察官沈佳辉,认真制定专家论证方案,确定参加人员,并在专家论证日前以电话告知方式向论证会参加人员告知了案由、论证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论证会的有锦州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李永明,锦州市林草局林政处处长苗地、义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韩军,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李向东、李卓远,义县林草局王东升,义县白庙子乡林业站站长吕景江。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葛建平主持案件专家论会。会上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了案情,并就赵文国是否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林权证事项充分听取了参会的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各职能部门也结合本部门职责权限就赵文国是否可以重新申请办证充分发表的意见,并达成了赵文国符合重新办证条件的共识,也均表示将在赵文国重新办理林权证过程中依法对赵文国的办证过程给予政策指导,指导当事人依法重新办理林权证。此次的专家论证会,为检察机关案件的下一步处理,提供了重要的事实依据,有效解决了有关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只“撤”,不“办”难题,也为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李永明表示:检察机关采取论证方式办案,是检察机关以办案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体现,并表示下一步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将积极参与检察机关行政争议案件的处理,发挥合力,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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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检察职能 促进依法行政

      2024-04-16

    为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参与国家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化的总要求,2020年11月26日下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持召开了赵文国行政申诉检察监督案件专家论证会。这是我院第四检察部广泛开展检察听证,再次用论证方式办案的有益尝试。通过这样的办案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以办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

    举行这次专家论证,得到了市院主管检察长赵宝军的高度重视。市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葛建平和承办检察官沈佳辉,认真制定专家论证方案,确定参加人员,并在专家论证日前以电话告知方式向论证会参加人员告知了案由、论证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论证会的有锦州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李永明,锦州市林草局林政处处长苗地、义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韩军,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李向东、李卓远,义县林草局王东升,义县白庙子乡林业站站长吕景江。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葛建平主持案件专家论会。会上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了案情,并就赵文国是否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林权证事项充分听取了参会的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各职能部门也结合本部门职责权限就赵文国是否可以重新申请办证充分发表的意见,并达成了赵文国符合重新办证条件的共识,也均表示将在赵文国重新办理林权证过程中依法对赵文国的办证过程给予政策指导,指导当事人依法重新办理林权证。此次的专家论证会,为检察机关案件的下一步处理,提供了重要的事实依据,有效解决了有关机关对违法行政行为只“撤”,不“办”难题,也为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李永明表示:检察机关采取论证方式办案,是检察机关以办案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体现,并表示下一步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将积极参与检察机关行政争议案件的处理,发挥合力,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