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监管缺位、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问题。案发时,被害人自己一人独居,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犯罪嫌疑人也正是利用此机会对其实施侵害。办案人员发现此问题,经过请示市检察院主管部门并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向被害人的法定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并进行宣告送达,在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同时对其进行亲职教育。这是义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锦州地区察机关首份“督促监护令”。
7月2日,在该院晨星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向被害人母亲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并与其现场进行恳谈,开展了亲职教育,指出了监护人在日常的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被害人的母亲听了以后,说自己十分愧疚,对不起孩子,向检察官承诺今后将积极承担监护责任,更多地关爱孩子身心发展。
检察机关提醒: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当监护人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书面建议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6月,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监管缺位、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问题。案发时,被害人自己一人独居,处于无人监护状态。犯罪嫌疑人也正是利用此机会对其实施侵害。办案人员发现此问题,经过请示市检察院主管部门并经本院检察长决定,向被害人的法定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并进行宣告送达,在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同时对其进行亲职教育。这是义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锦州地区察机关首份“督促监护令”。
7月2日,在该院晨星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向被害人母亲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并与其现场进行恳谈,开展了亲职教育,指出了监护人在日常的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被害人的母亲听了以后,说自己十分愧疚,对不起孩子,向检察官承诺今后将积极承担监护责任,更多地关爱孩子身心发展。
检察机关提醒: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当监护人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书面建议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