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多次强调“法治”、“为民”,诠释为民初心。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锤炼履职本领,创新工作举措,用心用情办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白某某的妻子永远停留在了回家的路上。肇事者王某无证驾驶未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致一人死亡后驾车逃逸,法院认定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害人家属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白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检察长包案办理,让矛盾纠纷走不出“家门口”
北镇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院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精神,充分发挥院领导“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白某某刑事申诉案由检察长杨光包案办理。
检察长包案后,调阅原审卷宗,对原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并无不当,且原案被告人王某患有胃癌,刑罚执行期间死亡,申诉已无实际意义。
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和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不同,关键还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只有找准控告申诉人的心结,才能化解矛盾,解开心结。检察长多次带案下访,既倾听白某某诉求,又走访白某某所在村委,还向周边邻居了解白某某的家庭生活情况。原来白某某和妻子感情甚好,对于妻子遭遇横祸,始终心存郁结,即使王某病死也不能解除其心中忿恨,而且王某无可执行财产线索,原案未得到任何赔偿。
开展上门听证,让检察温情走进“家门口”
经过分析研判,因白某某患有疾病,行走不便,且家住偏远,检察长决定采取上门听证的形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听证会由检察长担任主持人,邀请了当地村委会主任,以及具有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倾听的几名听证员来到白某某家中。在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过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原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同意检察机关的办理意见,并分别从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国法人情多角度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遇到申诉人不理解、不明白的地方,认真细致的与申诉人讲解。当听证员说到白某某的心中症结处,白某某眼角泛起了泪光,不时擦拭着泪水。最终白某某打开心结,在听证会上感动地说:“谢谢检察机关的耐心帮助,我现在明白了,不再申诉了”。
开展司法救助+长效帮扶,让国家政策带领群众改善“家门口”
白某某患有严重腰部疾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妻子生前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支柱,二人虽有一子已成家,经济上自顾不暇,目前白某某生活、就医均陷入困难。
在上门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再次真切地感受到申诉人家庭的窘迫,锈迹斑斑的大门、低矮的房屋、破裂的窗玻璃,房屋四处漏风。申诉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因案致贫,北镇检察院控申部门依法向上级院汇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长带领干警为申诉人购买了大米、豆油等生活用品,缓解申诉人的生活压力,并与申诉人所在村委会干部交流,利用后续的司法救助金制定长效帮扶计划,帮助申诉人解困脱难。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突出问题导向,构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服务体系,提高检察服务工作质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多次强调“法治”、“为民”,诠释为民初心。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锤炼履职本领,创新工作举措,用心用情办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白某某的妻子永远停留在了回家的路上。肇事者王某无证驾驶未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致一人死亡后驾车逃逸,法院认定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害人家属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白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检察长包案办理,让矛盾纠纷走不出“家门口”
北镇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院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精神,充分发挥院领导“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白某某刑事申诉案由检察长杨光包案办理。
检察长包案后,调阅原审卷宗,对原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并无不当,且原案被告人王某患有胃癌,刑罚执行期间死亡,申诉已无实际意义。
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和办理一般刑事案件不同,关键还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只有找准控告申诉人的心结,才能化解矛盾,解开心结。检察长多次带案下访,既倾听白某某诉求,又走访白某某所在村委,还向周边邻居了解白某某的家庭生活情况。原来白某某和妻子感情甚好,对于妻子遭遇横祸,始终心存郁结,即使王某病死也不能解除其心中忿恨,而且王某无可执行财产线索,原案未得到任何赔偿。
开展上门听证,让检察温情走进“家门口”
经过分析研判,因白某某患有疾病,行走不便,且家住偏远,检察长决定采取上门听证的形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此次听证会由检察长担任主持人,邀请了当地村委会主任,以及具有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倾听的几名听证员来到白某某家中。在听证会上,听证员经过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原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同意检察机关的办理意见,并分别从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国法人情多角度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遇到申诉人不理解、不明白的地方,认真细致的与申诉人讲解。当听证员说到白某某的心中症结处,白某某眼角泛起了泪光,不时擦拭着泪水。最终白某某打开心结,在听证会上感动地说:“谢谢检察机关的耐心帮助,我现在明白了,不再申诉了”。
开展司法救助+长效帮扶,让国家政策带领群众改善“家门口”
白某某患有严重腰部疾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妻子生前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支柱,二人虽有一子已成家,经济上自顾不暇,目前白某某生活、就医均陷入困难。
在上门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再次真切地感受到申诉人家庭的窘迫,锈迹斑斑的大门、低矮的房屋、破裂的窗玻璃,房屋四处漏风。申诉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因案致贫,北镇检察院控申部门依法向上级院汇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长带领干警为申诉人购买了大米、豆油等生活用品,缓解申诉人的生活压力,并与申诉人所在村委会干部交流,利用后续的司法救助金制定长效帮扶计划,帮助申诉人解困脱难。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突出问题导向,构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服务体系,提高检察服务工作质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