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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检察开展未成年人滥用药品监督专项行动
    时间:2023-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降低未成年人滥用药品风险,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在院领导的积极安排及严密部署下,自2023年3月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未成年人滥用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简称“右美沙芬”)监督专项行动。

    普及知识小贴士: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氢溴酸右美沙芬分散片、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等)是一种止咳药,大量服用后易产生暴躁不安,兴奋冲动、醉酒等表现,具有一定的成瘾性。未成年人滥用该类药物,会损害其身心健康,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2022年12月1日,国家药监局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被网络禁售。

    黑山县人民检察院

    为充分掌握黑山县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的相关情况,黑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部门联系,调查全县目前“右美沙芬”类药品线上线下的销售情况,摸排全县是否有关于“右美沙芬”类药品成瘾患者。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落实,着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滥用药品专项检查,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核对购买台账、核实进货数量等方式,对全县重点区域内的药店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干警们向药店从业人员告知了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的危害和后果,要求药店对氢溴酸右美沙芬等处方药品需严格按照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进行管理和销售,做好实名登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黑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送达的形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为全县未成年人织起了一张“药品安全保护网”。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依托黑山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形成了关于禁止未成年人滥用药品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了线索排摸、案件受理、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确保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下一步,黑山检察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跟进监督未成年人用药安全工作,加大对处方药品的流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发现损害公益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杜绝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风险,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和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太和区关工委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滥用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简称“右美沙芬”)监督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博大维康医药连锁、营盘药房、人民康泰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进行实地走访、现场询问、核对购买人员登记台账、处方药登记本、网络销售记录等,全面检查“右美沙芬”的销售及管控情况,以及了解是否有未成年人购买“愈美片”、盐酸曲马多等成瘾性药物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实现协同治理,促进监管执法、完善药品销售领域社会治理。

    下一步,太和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推动区域未成年人相关社会综合治理,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发挥作用,探索未检融合履职新模式,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KTV等娱乐场所周边的21家药店、诊所进行了检查。

    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查阅药店管理系统、核对处方药登记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药店、诊所是否按照处方药规定标准销售药品、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右美沙芬等情况。检查发现,辖区内药店均能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并配有网络系统登记平台,而部分诊所购销药品无系统平台登记、存在对未成年人购药没有登记及安全提示、未设置处方药品专区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仍存在未成年人购买并滥用右美沙芬等药品的风险。

    在联合走访的过程中,检察干警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向药店、诊所负责人普及可能涉及的药品领域犯罪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手册60余份。并建议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提醒未成年人购药的注意事项,督促负责人认真履行指导未成年人合理用药的职责,劝诫未成年人勿滥用药,如有案件线索及时告知监管部门。

    北镇检察院探索数据监督,通过三个方面挖掘相关线索。一是查询药店管理登记系统中的经营数据报表,对右美沙芬销售数据予以分析;二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接北镇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查阅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排查未成年人涉毒行政处罚案件中是否存在滥用右美沙芬的情况;三是对接网安大队,利用网络监控平台中对关键词的搜索,查找本地区是否存在违规售卖右美沙芬的相关线索。通过大数据平台检索,发现可能存在利用“跑腿”送药方式私下进行药品交易的线索,检察干警与侦查人员分析研判,立即锁定该线索,跟踪其动向,如发现进一步证据将及时进行干预。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3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凌海市辖区内的部分药店、特别是校园周边药店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店是否出售右美沙芬、该类药品是否存放在处方药区域内、是否按照处方药规定标准做好实名登记等内容。除了对“右美沙芬”进行重点检查外,在检查过程中,凌海院对“愈美片”、“普瑞巴林”、“氨酚曲马多”等容易成瘾、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相关药品是否存在违法销售的问题也进行了检查。此外,在检查过程中,凌海院对于安儿宁颗粒、布洛芬颗粒、氯雷他定糖浆、健儿消食口服液等可能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涉儿童类药品的存放、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后,凌海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符合相关销售要求的药店进行了整改。3月下旬,凌海院未检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禁毒部门、网监部门进行了对接,对未成年人滥用右美莎芬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公安部门表示,根据目前监测情况看,尚未发现相关线索,日后会加大力度跟进。

    3月下旬,经与市卫健部门沟通了解到,目前凌海辖区内尚未存在相关戒毒治疗场所、医院专业科室等专门场所收治右美莎芬成瘾患者等情况。卫健部门表示,日后会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监督,如发现未成年人涉及滥用药品等问题会将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我院。

    下一步,凌海院会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虽然本次专项行动未发现右美莎芬、普瑞巴林、氨酚曲马多等容易成瘾、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药品违法销售问题,但是我院会继续跟进监督,同时也会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公安部门保持沟通,形成合力,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身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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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检察开展未成年人滥用药品监督专项行动

      2024-04-16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降低未成年人滥用药品风险,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在院领导的积极安排及严密部署下,自2023年3月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未成年人滥用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简称“右美沙芬”)监督专项行动。

    普及知识小贴士: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氢溴酸右美沙芬分散片、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液、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等)是一种止咳药,大量服用后易产生暴躁不安,兴奋冲动、醉酒等表现,具有一定的成瘾性。未成年人滥用该类药物,会损害其身心健康,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2022年12月1日,国家药监局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被网络禁售。

    黑山县人民检察院

    为充分掌握黑山县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的相关情况,黑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部门联系,调查全县目前“右美沙芬”类药品线上线下的销售情况,摸排全县是否有关于“右美沙芬”类药品成瘾患者。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落实,着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滥用药品专项检查,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核对购买台账、核实进货数量等方式,对全县重点区域内的药店销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干警们向药店从业人员告知了滥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的危害和后果,要求药店对氢溴酸右美沙芬等处方药品需严格按照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进行管理和销售,做好实名登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黑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送达的形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检察建议。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为全县未成年人织起了一张“药品安全保护网”。黑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依托黑山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形成了关于禁止未成年人滥用药品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了线索排摸、案件受理、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确保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下一步,黑山检察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跟进监督未成年人用药安全工作,加大对处方药品的流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发现损害公益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太和区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杜绝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的风险,太和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太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和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太和区关工委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滥用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简称“右美沙芬”)监督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博大维康医药连锁、营盘药房、人民康泰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进行实地走访、现场询问、核对购买人员登记台账、处方药登记本、网络销售记录等,全面检查“右美沙芬”的销售及管控情况,以及了解是否有未成年人购买“愈美片”、盐酸曲马多等成瘾性药物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实现协同治理,促进监管执法、完善药品销售领域社会治理。

    下一步,太和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推动区域未成年人相关社会综合治理,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发挥作用,探索未检融合履职新模式,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北镇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KTV等娱乐场所周边的21家药店、诊所进行了检查。

    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查阅药店管理系统、核对处方药登记台账等方式,重点检查药店、诊所是否按照处方药规定标准销售药品、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右美沙芬等情况。检查发现,辖区内药店均能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并配有网络系统登记平台,而部分诊所购销药品无系统平台登记、存在对未成年人购药没有登记及安全提示、未设置处方药品专区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仍存在未成年人购买并滥用右美沙芬等药品的风险。

    在联合走访的过程中,检察干警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向药店、诊所负责人普及可能涉及的药品领域犯罪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手册60余份。并建议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提醒未成年人购药的注意事项,督促负责人认真履行指导未成年人合理用药的职责,劝诫未成年人勿滥用药,如有案件线索及时告知监管部门。

    北镇检察院探索数据监督,通过三个方面挖掘相关线索。一是查询药店管理登记系统中的经营数据报表,对右美沙芬销售数据予以分析;二是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接北镇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查阅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排查未成年人涉毒行政处罚案件中是否存在滥用右美沙芬的情况;三是对接网安大队,利用网络监控平台中对关键词的搜索,查找本地区是否存在违规售卖右美沙芬的相关线索。通过大数据平台检索,发现可能存在利用“跑腿”送药方式私下进行药品交易的线索,检察干警与侦查人员分析研判,立即锁定该线索,跟踪其动向,如发现进一步证据将及时进行干预。

    凌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3日,凌海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凌海市辖区内的部分药店、特别是校园周边药店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店是否出售右美沙芬、该类药品是否存放在处方药区域内、是否按照处方药规定标准做好实名登记等内容。除了对“右美沙芬”进行重点检查外,在检查过程中,凌海院对“愈美片”、“普瑞巴林”、“氨酚曲马多”等容易成瘾、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相关药品是否存在违法销售的问题也进行了检查。此外,在检查过程中,凌海院对于安儿宁颗粒、布洛芬颗粒、氯雷他定糖浆、健儿消食口服液等可能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涉儿童类药品的存放、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后,凌海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符合相关销售要求的药店进行了整改。3月下旬,凌海院未检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禁毒部门、网监部门进行了对接,对未成年人滥用右美莎芬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公安部门表示,根据目前监测情况看,尚未发现相关线索,日后会加大力度跟进。

    3月下旬,经与市卫健部门沟通了解到,目前凌海辖区内尚未存在相关戒毒治疗场所、医院专业科室等专门场所收治右美莎芬成瘾患者等情况。卫健部门表示,日后会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监督,如发现未成年人涉及滥用药品等问题会将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我院。

    下一步,凌海院会针对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虽然本次专项行动未发现右美莎芬、普瑞巴林、氨酚曲马多等容易成瘾、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药品违法销售问题,但是我院会继续跟进监督,同时也会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公安部门保持沟通,形成合力,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身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