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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共建共赢丨凌河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举行会签仪式
    时间:2023-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携手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合力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业务实现双赢,5月23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举行会签暨揭牌仪式。渤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宏飞,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项久才,法学院团委负责人赵佳伟;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秀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晓光、张慧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红梅,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赵磊出席会议。

    会上,宋宏飞表示,实践是检验理论成果的重要标准,教学和实践的紧密结合是培育法学人才的重要手段,之前学校组织了渤海大学法学院学生来到凌河区检察院,通过参观、座谈、普法志愿者等形式,"零距离"接触检察实务,在他们心里播下一颗法律的“种子”。

    此次凌河区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渤海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是“两院”推动理论落地落实的一次正式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真正把合作落到实处、创出实效。

    张秀梅表示,检校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务实举措,是共同推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的实际行动,凌河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建立实践基地是一种双赢、共赢的行为。

    凌河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与法学院校的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打造以“前沿理论+司法实践”为模式的新发展平台, “检校”合作是双方共同推动业务升级的良好契机,在合作形式上的多样化、多元化,也必将会为双方的共同成长提供助推剂。凌河检察院会努力站在检校合作新的起点、迈出新的征程,扛起新时代检察工作更重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张秀梅检察长与宋宏飞院长签署了《合作培养协议书》并举行揭牌仪式。

    检校共建合作,构建资源共享新蓝图。凌河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检校合作为契机,积极能动履职,为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和法治人才队伍搭建良好的专业平台,不断将理论研究成果融入检察工作,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引领人民检察事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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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共建共赢丨凌河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举行会签仪式

      2024-04-16

    为携手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合力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业务实现双赢,5月23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举行会签暨揭牌仪式。渤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宏飞,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项久才,法学院团委负责人赵佳伟;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秀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晓光、张慧勇,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红梅,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赵磊出席会议。

    会上,宋宏飞表示,实践是检验理论成果的重要标准,教学和实践的紧密结合是培育法学人才的重要手段,之前学校组织了渤海大学法学院学生来到凌河区检察院,通过参观、座谈、普法志愿者等形式,"零距离"接触检察实务,在他们心里播下一颗法律的“种子”。

    此次凌河区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共同建立“渤海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是“两院”推动理论落地落实的一次正式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真正把合作落到实处、创出实效。

    张秀梅表示,检校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务实举措,是共同推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的实际行动,凌河检察院与渤海大学法学院建立实践基地是一种双赢、共赢的行为。

    凌河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与法学院校的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打造以“前沿理论+司法实践”为模式的新发展平台, “检校”合作是双方共同推动业务升级的良好契机,在合作形式上的多样化、多元化,也必将会为双方的共同成长提供助推剂。凌河检察院会努力站在检校合作新的起点、迈出新的征程,扛起新时代检察工作更重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

    张秀梅检察长与宋宏飞院长签署了《合作培养协议书》并举行揭牌仪式。

    检校共建合作,构建资源共享新蓝图。凌河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检校合作为契机,积极能动履职,为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和法治人才队伍搭建良好的专业平台,不断将理论研究成果融入检察工作,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引领人民检察事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