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相关规定,无论占用耕地是否合法均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利用经济手段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补偿占用耕地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力损失,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2022年8月,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黑山县某乡镇村民王某未取得批准手续,擅自在村集体土地占地建房,非法占用耕地144.70平方米,被黑山县国土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但税务机关未依法征收王某非法占地的耕地占用税。查明情况后,黑山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向非法占地人王某征收耕地占用税,后该局通过积极工作征缴王某耕地占用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8678.89元。
通过调阅我县自然资源局近几年办理的违法占用耕地类案卷,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多起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案件,同时我县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征收耕地占用税工作处于滞后状态,致使应收税款未收,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究其原因是我县自然资源部门与税务机关仅就需依法审批的项目用地交换信息,对非法占地行为中符合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案件与税务机关并无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因此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被行政处罚的非法占地人员信息,导致耕地占用税无法及时征收。
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守护国有财产安全,2022年12月6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宝广向属地政法委书记齐俊杰专门作了题为《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议建立我县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报告》的报告。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2023年2月27日,黑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辉主持召开了由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环保等多部门参加的涉耕地占用税收缴工作协调会,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宝广及公益诉讼部门负责同志受邀参会并提出意见。2023年3月24日,经黑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九部门及各乡镇的部门职责、涉税数据共享的内容及方式、工作配合机制等内容。该机制运行两个月以来,相关部门已征缴耕地占用税款及滞纳金205万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党的检察事业发展作出的历史性、战略性部署,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与管理,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国有财产保护方面的漏洞,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有效解决了涉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守护了国有财产安全,为县域经济社会综合治理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相关规定,无论占用耕地是否合法均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利用经济手段限制乱占滥用耕地,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补偿占用耕地所造成的农业生产力损失,为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2022年8月,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黑山县某乡镇村民王某未取得批准手续,擅自在村集体土地占地建房,非法占用耕地144.70平方米,被黑山县国土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但税务机关未依法征收王某非法占地的耕地占用税。查明情况后,黑山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向非法占地人王某征收耕地占用税,后该局通过积极工作征缴王某耕地占用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8678.89元。
通过调阅我县自然资源局近几年办理的违法占用耕地类案卷,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多起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案件,同时我县对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征收耕地占用税工作处于滞后状态,致使应收税款未收,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究其原因是我县自然资源部门与税务机关仅就需依法审批的项目用地交换信息,对非法占地行为中符合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案件与税务机关并无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因此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被行政处罚的非法占地人员信息,导致耕地占用税无法及时征收。
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守护国有财产安全,2022年12月6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宝广向属地政法委书记齐俊杰专门作了题为《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议建立我县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报告》的报告。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2023年2月27日,黑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徐辉主持召开了由财政、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环保等多部门参加的涉耕地占用税收缴工作协调会,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宝广及公益诉讼部门负责同志受邀参会并提出意见。2023年3月24日,经黑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机制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税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九部门及各乡镇的部门职责、涉税数据共享的内容及方式、工作配合机制等内容。该机制运行两个月以来,相关部门已征缴耕地占用税款及滞纳金205万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党的检察事业发展作出的历史性、战略性部署,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与管理,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国有财产保护方面的漏洞,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有效解决了涉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守护了国有财产安全,为县域经济社会综合治理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