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道上的井盖随处可见,小小一井盖,看似不起眼,却事关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盗窃窨井盖的行为,不仅是简单的盗窃罪,还有可能构成其他更严重的犯罪。井盖虽小,安全事大!
日前,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被告人孙某华在吉安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地上班。某天,孙某华回家途经建设大道的某厂区门口路段时,发现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的窨井盖能够打开,便于凌晨时段先后4次携带铁钩子将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窨井盖盗走22个。后孙某华将盗窃的窨井盖与其他废铁混在一起变卖,获利1000余元。经监测,该厂区门口路段日常人流量较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华多次盗窃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孙某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井盖虽小,干系重大,缺失井盖的道路无异于“陷阱”,极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或行人跌落的危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守护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我国刑法对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予以重拳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盗窃所得的窨井盖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损坏、遗失的窨井盖,应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城市街道上的井盖随处可见,小小一井盖,看似不起眼,却事关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盗窃窨井盖的行为,不仅是简单的盗窃罪,还有可能构成其他更严重的犯罪。井盖虽小,安全事大!
日前,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被告人孙某华在吉安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工地上班。某天,孙某华回家途经建设大道的某厂区门口路段时,发现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的窨井盖能够打开,便于凌晨时段先后4次携带铁钩子将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窨井盖盗走22个。后孙某华将盗窃的窨井盖与其他废铁混在一起变卖,获利1000余元。经监测,该厂区门口路段日常人流量较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华多次盗窃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孙某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井盖虽小,干系重大,缺失井盖的道路无异于“陷阱”,极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或行人跌落的危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守护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我国刑法对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予以重拳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盗窃所得的窨井盖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损坏、遗失的窨井盖,应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