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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监管协作 规范沟通流程|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锦州市公安局联合签署《监管场所重要事项信息沟通衔接规则》
    时间:2025-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锦州地区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之间信息沟通,共同推进锦州地区监管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安全,7月22日上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锦州市公安局举行文件会签仪式,共同会签《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公安局关于监管场所重要事项信息沟通衔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明确了日常监管工作中锦州市看守所的工作职责、需向驻所检察室报告事项,并就各协作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监督保障程序等工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

    会上,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梁丽对《规则》进行了解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才俊蘅表示公安部门责无旁贷,将主动履职尽责,以文件为基础,与各部门深度合作,实现精准监督,强化看守所安全管理,确保看守所监管安全稳定。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赵宝军同志表示,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要共同发力、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了《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公安局关于监管场所重要事项信息沟通衔接规则》,标志着工作机制开始正式运行。

    下一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会同锦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扎实推进《规则》的贯彻实施,确保锦州地区各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联动机制高效运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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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监管协作 规范沟通流程|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锦州市公安局联合签署《监管场所重要事项信息沟通衔接规则》

      2025-08-22

    为进一步加强锦州地区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之间信息沟通,共同推进锦州地区监管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安全,7月22日上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与锦州市公安局举行文件会签仪式,共同会签《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公安局关于监管场所重要事项信息沟通衔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明确了日常监管工作中锦州市看守所的工作职责、需向驻所检察室报告事项,并就各协作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监督保障程序等工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

    会上,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梁丽对《规则》进行了解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才俊蘅表示公安部门责无旁贷,将主动履职尽责,以文件为基础,与各部门深度合作,实现精准监督,强化看守所安全管理,确保看守所监管安全稳定。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赵宝军同志表示,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要共同发力、协作配合,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随后,双方共同签署了《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公安局关于监管场所重要事项信息沟通衔接规则》,标志着工作机制开始正式运行。

    下一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会同锦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扎实推进《规则》的贯彻实施,确保锦州地区各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室联动机制高效运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