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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于天敏检察长一行到锦州市院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17-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7日上午,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一行四人到锦州市院调研指导工作。锦州市院班子成员、专检委和部分中层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锦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国武从锦州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以及2018年工作打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省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情况等四个方面作了详细汇报。

    汇报结束后,于天敏检察长对锦州检察机关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工作思路清,站位高、定位准、谋划全局;二是工作措施实,有制度、有做法、有案例,对侦防部门转隶后检察机关如何开展主责主业有独到见解;三是工作效果好,在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专案办理等方面很有亮点,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就下一步如何更好的开展检察工作,于天敏检察长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创新载体学、原汁原味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真正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要围绕中心,做好主责主业。继续围绕地方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用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工作,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履行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提起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新增职能,明确侦防部门转隶后检察工作的发力方向,促进主责主业的发挥。

    三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的落地。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现在,一些与改革配套的制度,如员额检察官等级晋升后的职级待遇如何确定、领导职数不核减的政策如何落实、设置专职党务工作者等问题,没有具体规定。这些问题客观存在,我们省院也在与省级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市级院也要在配套制度的落实上积极探索。只有充分调动“三类人员”的积极性,共同发力,我们的检察工作才能平稳、健康发展。

    四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的精气神。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通过大力实施忠诚铸魂工程、素能提升工程、作风锤炼工程、精神提振工程,着力抓认识、抓“关键”、抓创新、抓“环境”、抓青年,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精气神,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