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指派第八督导组全程参加指导。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国武同志主持,全体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前,院党组认真学习了十九大报告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中纪委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1.5重要讲话精神》和《锦州市关于严禁弄虚作假的若干规定》,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方案》,采取不同形式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召开民主对话会征求全院干警的意见建议,同时征求市人大代表及县(区)院领导班子等部门对市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根据已查摆征求到的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形成了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每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情况撰写了个人发言提纲,整个前期工作扎实充分。
会上,市院党组书记侯国武同志汇报了市院领导班子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并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围绕“六个方面”问题深入查摆分析,认真剖析原因,相互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在自我批评中勇于自揭短处,在互相批评中坦诚相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侯国武检察长强调,此次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精神洗礼,旨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校正方向,提升院党组成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是融洽关系、凝聚合力、补齐短板,增强凝聚力、形成向心力的重要过程。党组成员一定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立行立改。
督导组组长赵继征指出,锦州市检察院这次民主生活会质量较高,整个会议过程严肃认真、团结向上。党组书记充分履行了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及成员高度重视、准备工作扎实、查摆问题准确、党性分析到位、开展批评严肃、整改措施有力,达到了预期目的,非常成功。
市院党组班子表示要以这次民主生活会为新的起点,凝聚合力促进市院各项工作不断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树标杆、作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