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0日省院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中,于天敏检察长传达了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会后,锦州市检察院迅速行动,于5月11召开两级院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省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相关工作。
会上,锦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国武同志在讲话中就如何贯彻落实省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二是必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政治学习,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能、地位和作用,充分考虑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三是必须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律权威、监督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