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锦州两级检察机关正在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的要求部署,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案件质效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列席审委会及时发现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11月26日上午,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吴言军主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东受邀列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表了意见。
会上,蒋晓东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基本情况、证据采信和定罪量刑的汇报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法院审委会全面听取意见后,经过讨论和表决,对检察机关依法发表的列席意见表示赞同。
蒋晓东检察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共同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列席审委会有助于检法两院协作配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
吴言军院长对蒋晓东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并表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定监督机关,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是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的义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行使监督权,对于人民法院更加公正公开廉洁处理好案件、对共同推进法治锦州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并希望以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机制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