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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效能,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3月3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猛,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东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
在揭牌仪式上,市检察院胡颖副检察长对《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锦州市公安局关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工作规定》进行了解读,指出该规定系市检察院结合本市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实际起草,并与市局商议后共同制定的,目的是建立新型检警关系,形成打击合力,维护司法公正。《规定》提出了办公室设立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明确了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以办公室为平台,完善了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深化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了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共同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东同志首先感谢市公安局对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的大力支持,指出办公室的设立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的必要措施,更加深化和完善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促进了“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对于夯实证据标准、提高刑事案件质效意义重大,为锦州地区刑事案件办理层面的法治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最后,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猛同志表示,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全面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工作部署的当务之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挂牌成立,既是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强力支撑,更是公安、检察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的有效平台,标志着锦州地区的公、检协作迈上了新台阶、跨入了新阶段、取得了新突破,有力推动两家单位在办案中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打造锦州法治品牌,成为辽宁政法战线的标杆和榜样。
全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为契机,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工作格局,形成以证据为核心的“大控方”指控体系。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执法办案平台作用,确保信息共享、一体化办案、实地常驻等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开启新时代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模式,助推锦州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