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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部署和指导公益诉讼部门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彰显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职能。5月25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东主持召开马一明(化名)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听证会,对其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组织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马一明(化名)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三位参会的听证员进行了汇报。听证员就案件的管辖、案件的事实、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诉讼请求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一致表示,该案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
蒋晓东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总结时强调,通过本次听证会,对马一明(化名)污染环境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已经达成了共识。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有责任通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来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同时,感谢各位听证员对公益事业的热心付出,对检察机关公益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家都是环境的保护者、监督者,更是环境的受益者,检察机关将与社会各界共同守护祖国的蓝天碧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