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辽宁日报》“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振兴发展”专栏刊登“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社会救助’ 构建多元救助格局”一文,内容如下:
司法救助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帮扶”如何做到效果更好?今年4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多元救助模式办理“徐某媛、徐某甜司法救助案”,送去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同时,检察机关联合妇联、残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协同做好社会救助衔接,锦州市妇联、区妇联将二人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市残联为二人办理残疾证,市教育局与学校沟通协调,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干预对其家庭教育指导,目前孩子徐某媛已顺利回归校园。这是该院用心开展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
救助谁?如何救?是司法救助的核心问题。锦州市检察院与锦州市妇联构建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加大对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力度,以多元救助、救助衔接、物资保障为支撑,解决司法救助主体单一、资金来源单一、救助方式单一的办案难题。通过市妇联引导社会力量,为司法救助的后续延伸提供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法律培训等精准服务。锦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种救助模式搭建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与信息共享平台,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帮扶,合理兜牢保障底线。
同时,锦州市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与上门听证工作相融合,打通多元救助社会化路径。在上门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清楚、全面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态、经济状况,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检察机关主动告知救助权利,并依职权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对接当地基层组织,与民政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救助工作格局。锦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司法救助工作是上门听证工作的延伸,是办好案件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搭建上门听证与司法救助的“一体推进”工作格局,用“上门”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体现检察听证的公正公开公平,用“救助”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救助的检察温度。
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锦州市检察院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的理念融入司法救助工作。在袁某某刑事申诉案中,包案领导通过“上门听证+司法救助”,迅速掌握矛盾症结所在,积极回应申诉人诉求,第一时间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使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并行,让公平正义以申诉人“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实现,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一头系着司法。年初以来,锦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1件,救助81人,发放救助金165.5万元。切实将司法救助汇聚成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使人民群众在司法救助案件中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