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尾寒冬,热心群众冒着风雪与严寒来到锦州市两级检察院,向检察机关心系群众,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表达感谢之情。
感谢信述为民服务
“当我领到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内心感激之情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我衷心感谢党和国家,感谢锦州检察机关各位同志,不辞辛苦帮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感谢你们对我这个不幸家庭的照顾,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让我感受到党的温暖!”一封来自申请人亲笔手书的感谢信交到了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的手中。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程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一案时,发现程某仅收到少部分民事赔偿款,其就医及生活均已陷入困难,而被告却无可供执行财产。程某系残疾人,低保户,受伤前以打零工为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收入勉强维持生计。受伤后程某已失去劳动能力,无法外出打工,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程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开发区院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锦州市院汇报,在锦州市院的指导下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两级院的共同努力下,程某获得司法救助金3万元,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远程听证化解陈年矛盾
锦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通过远程听证会方式,成功化解了一个持续多年的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产生的矛盾。申请人马某某专程来到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申请人马某某原从事养殖业,因所购饲料质量等问题与被申请人刘某某出现纠纷,欠刘某某饲料款近四年未付。双方经过多次诉讼,矛盾仍然没有化解。马某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请检察院进行监督。锦州市检察院通过审查案件,了解到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后,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沟通,最后双方愿意达成和解协议。当时由于受疫情影响,双方无法现场进行和解,承办人决定联合被申请人所在地的黑山县检察院,以召开听证会方式共同进行现场视频调解。在两级院的共同努力下,申请人当场进行了转账付款,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均表示不再就此主张权利。
军地检协作为民解忧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军人家庭办好事办实事……”一名军人家属冒着风雪来到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当面感谢检察机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该案件系锦州首例军地联合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凌河区检察院在办案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针对军人及其家属相关待遇的问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经过多方协调、持续跟进,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使相关待遇问题得到解决。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指导意见的具体实践,为深化军地检察协作,加大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案件的办理力度,更加有力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进军地融合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
特殊“年礼”表达敬意
“检察官,我爸爸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把这份礼物送给你们。司法救助金我们已经收到了,这笔钱真的是解了我们家燃眉之急,谢谢你们!”一位来访群众将印有“心系群众解忧难,检察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递到了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感谢检察机关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
赵某原本经营水果生意,为扩大经营规模,和女儿先后向银行、亲友借钱筹备了100多万的资金,却全部被犯罪嫌疑人张某骗走。赵某和其妻子都身患疾病,其母亲患有癌症需要定期化疗。赵某被骗后,变卖个人房产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部分借款,仍然还有大量债务没有偿还,家庭生活难以为继。
凌海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赵某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赵某申请到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在收到救助金后,赵某开心的像个孩子,为了表示感谢,多次给检察官送水果,但都被婉拒,于是便有了为检察机关送上一份特殊“年礼”的一幕。
释法说理彰显正义
砍伐自己家的树售卖,也要讲“规矩”,否则可能涉嫌违法!近日,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因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并且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王某某、蒋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事后,王某某和蒋某某来到太和区检察院,表示已认识到了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深刻反省自身错误,对于检察机关的释理说法表示服从与感谢,今后一定吸取深刻教训,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力量,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保证对砍伐林木予以补种,并给案件承办检察官送来了感谢锦旗。
为推进林业主管部门规范执法,保护森林资源,让太和保持山青水秀的优良环境,太和区检察院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健全林业管理机制、严格林木采伐许可,并加强与林业局、乡(街)林业站等部门的联系,促进森林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加大对林木的巡查力度,加强对木材加工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涉林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势态。同时,组织干警深入辖区乡(街)、林场进行实地调研,以案示警,加强普法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升百姓的凭证采伐意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效果,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