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省检察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4-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潘非琼同志一生坚守在司法前沿,用生命诠释检察精神,以毕生精力谱写法治信仰。他的故事,虽没有华章丽句,却字字铿锵,激励着每一位政法工作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8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体会交流活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和青年干警代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心得体会。“每次学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他的话语如洪钟大吕回响在我的耳旁,震撼着我、激励着我、鼓舞着我。”“成为一名党员并不代表天然的拥有党性,党性是需要通过历练不断擦亮的。英模也是普通人,只是他们把人民的利益高高举过了头顶。所有敢当敢为的背后都有真本事,所有金刚钻的磨砺都有苦中苦。”大家的发言发自内心,出于真情,有思想、有认识,有思考、有感悟,表达了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做潘非琼式的检察人的决心信心。“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潘非琼’式的平凡英雄在我们身边涌现,接续奋斗,勇往直前,汇聚成新时代辽宁检察事业昂扬奋进的滚滚洪流。”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刚在体会交流中谈到。


    最后,高鑫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这次学习体会交流成效。高鑫指出,潘非琼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扎根辽宁这片沃土成长起来的检察战线先进典型。他把全部心血和毕生追求都奉献给了党的检察事业,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

    高鑫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警都要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学习他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提升专业水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

    高鑫强调,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要全员学习,进入思想,推动工作。要对照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他对检察事业的忠诚态度,对照他高尚的精神品格和严于律己的要求,找差距,知不足,明方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把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高鑫强调,要积极做好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宣传在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鼓舞下,检察机关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塑造辽宁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从潘非琼同志这个典型的选树上总结成功经验,强化典型培养意识,既要培养典型个人,也要推出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精神面貌、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省检察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2024-08-23

    潘非琼同志一生坚守在司法前沿,用生命诠释检察精神,以毕生精力谱写法治信仰。他的故事,虽没有华章丽句,却字字铿锵,激励着每一位政法工作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8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体会交流活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和青年干警代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心得体会。“每次学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他的话语如洪钟大吕回响在我的耳旁,震撼着我、激励着我、鼓舞着我。”“成为一名党员并不代表天然的拥有党性,党性是需要通过历练不断擦亮的。英模也是普通人,只是他们把人民的利益高高举过了头顶。所有敢当敢为的背后都有真本事,所有金刚钻的磨砺都有苦中苦。”大家的发言发自内心,出于真情,有思想、有认识,有思考、有感悟,表达了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做潘非琼式的检察人的决心信心。“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潘非琼’式的平凡英雄在我们身边涌现,接续奋斗,勇往直前,汇聚成新时代辽宁检察事业昂扬奋进的滚滚洪流。”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刚在体会交流中谈到。


    最后,高鑫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这次学习体会交流成效。高鑫指出,潘非琼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扎根辽宁这片沃土成长起来的检察战线先进典型。他把全部心血和毕生追求都奉献给了党的检察事业,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

    高鑫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警都要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学习他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提升专业水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

    高鑫强调,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要全员学习,进入思想,推动工作。要对照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他对检察事业的忠诚态度,对照他高尚的精神品格和严于律己的要求,找差距,知不足,明方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把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高鑫强调,要积极做好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宣传在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鼓舞下,检察机关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塑造辽宁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从潘非琼同志这个典型的选树上总结成功经验,强化典型培养意识,既要培养典型个人,也要推出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精神面貌、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